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授予;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等相关处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因工而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世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由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