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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汉马: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12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180.00万元增加至

24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89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醇氢”)、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孚科技”)、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

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89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89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

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原预计2024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2024 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5,000.0030,700.003,658.9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300.00890.0031.5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80.00240.008.82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等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160,000.00310,000.00102,640.08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20,000.00133,000.0040,883.2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500.0012,700.0058.58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0500.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注:2024年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增加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半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12,409.42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800.00109.33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90,000.0031,024.03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5,20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7,748.51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30,700.003,658.9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3,250.0080.79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890.0031.5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410.0049.58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原材料
小计191,250.0055,112.0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660.00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广宣活动、信息服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240.008.82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小计1,900.008.8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40,000.00908.74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10,000.00102,640.08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2,980.001,114.12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33,000.0040,883.2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540.00236.68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12,700.0058.58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4,190.000.00主要为销售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2,330.00543.07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500.00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660.0017.95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小计525,900.00146,402.42/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2,300.0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730.0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560.00809.84受托开发新产品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00.0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小计8,690.00809.84/
合计727,740.00202,333.14/

注:1、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4年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下半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计金额备注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5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15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用品等400.00主要为采购劳保用品等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3,000.00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1,300.0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6,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4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2,400.00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710.00主要为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件等3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小计204,610.00/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20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等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560.00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500.00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发等
小计3,26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8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4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2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120,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81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13.0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3,4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5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小计638,33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96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650.00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500.00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6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2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440.00受托提供劳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00.00受托提供劳务
小计9,650.00/
合计855,850.00/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利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用车集团99.9%的

股权,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吉利商用车集团0.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吉利商用车集团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专业从事商用车的生产与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生产能力和健全的团队。山西吉利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铭岛实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4,997.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勇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

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轮毂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铭岛实业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铭岛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铭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铭岛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铭岛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天津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

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新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阳光铭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湖州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欣康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海南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22年9月6日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722-1地块(秀英区石山镇美安四街2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持有海南远程商用车75%的股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商用车25%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海南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海南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海南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海南远程商用车经营正

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商用车集团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生产、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天津醇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5月21日

(4)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6号(天津嘉和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654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天津醇氢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醇氢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醇氢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醇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醇氢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批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醇氢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轩孚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余瑾

(3)成立日期:2017年3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999号1幢8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公司持有轩孚科技88%的股权、杭州谷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轩孚科技12%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轩孚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轩孚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轩孚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轩孚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吉速物流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淦家阅

(3)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辽河路商务大厦1幢1018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吉速物流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速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速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速物流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健全的服务团队。吉速物流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六)枫华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阳

(3)成立日期:2003年4月2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3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鞋帽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

材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渔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乐器批发;模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持有枫华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枫华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枫华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枫华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批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枫华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七)醇氢绿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兴建

(3)成立日期:2023年3月2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绿荫路618号研发车间31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认证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浙江绿动醇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绿动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绿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绿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绿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绿动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绿动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八)绿色智行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4,045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东辉

(3)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136号12#、17#、18#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绿色智行99.9929%的股权、杭州吉利智能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绿色智行0.0071%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色智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绿色智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绿色智行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开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绿色智行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4年度向山西吉利采购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至30,700.00万元,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预计金额18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60,0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00万元,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3,000.00万元,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增加至12,700.00万元。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890.00万元,新增2024年度关联方绿色智行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0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

元。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轩孚科技、吉速物流、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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