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51%股权。同日与尚源智能的股东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正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鸿源众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德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琦、王伟民、苏州豫之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予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公司拟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5,790.7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尚源智能51%的股权,尚源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拟现金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尚源智能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
本次收购相关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和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尚需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各方尚需继续履行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承诺和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源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该交易事项仍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整合风险、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及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股权收购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