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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1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0月24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9.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600.00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4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840.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839.9998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47%。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瑞华技术于2024年9月25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

延期交付的240.00万股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9日登记于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启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博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崇投资-瑞夏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耀康私募基金(杭州)有限公司(耀康秉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建北交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速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上述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年9月25日)起开始计算。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1,840.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320.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1,520.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82.61%。2024年10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0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43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结构变化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徐志刚32,124,78442.27%32,124,78440.98%(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奚慧克3,413,9664.49%3,413,9664.35%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张晶2,513,9673.31%2,513,9673.21%(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和成刚2,152,5002.83%2,152,5002.75%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955,3062.57%1,955,3062.49%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955,3062.57%1,955,3062.49%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955,3062.57%1,955,3062.49%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吴非克1,005,5871.32%1,005,5871.28%(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董事、总经理
周一飞1,005,5871.32%1,005,5871.28%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谈登来905,0001.19%905,0001.15%(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董事、副总经理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吴颖838,2231.10%838,2231.07%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翁天波838,1241.10%838,1241.07%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782,3481.03%782,3481.00%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杨诚670,5780.88%670,5780.8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周海燕670,3670.88%670,3670.86%(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监事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常州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58,4370.73%558,4370.7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赵妍502,7930.66%502,7930.64%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陆芝茵502,7930.66%502,7930.64%(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周知419,0000.55%419,0000.5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康葵418,9700.55%418,9700.53%(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监事会主席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张文明251,3970.33%251,3970.32%(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副总经理
时睦嘉251,3970.33%251,3970.32%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丁道安242,5970.32%242,5970.3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邹志荣202,6810.27%202,681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张云201,1170.26%201,117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张俞101,5590.13%101,559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顾佳慧100,5590.13%100,5590.13%(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职工监事
张遵亮100,5590.13%100,559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杨蓓玉100,5590.13%100,5590.13%(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副总经理
董宏江100,5590.13%100,559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牛锦森100,5580.13%100,558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陈虎100,5580.13%100,558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黄鸣阳100,5580.13%100,558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陈霞100,5580.13%100,5580.13%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发行前股东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1,776,4452.34%2,076,4452.65%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本次战略配售获得的股份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发行前股东、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0000.10%300,0000.38%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常州启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10%300,0000.38%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上海博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崇投资-瑞夏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耀康私募基金(杭州)有限公司(耀康秉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后股本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股本情况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 (股)持股 比例股数 (股)持股 比例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竺贝寅行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北京金建北交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苏州速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33%1,000,0001.28%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7%200,0000.2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小计59,720,60378.58%62,120,60379.24%--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16,279,39521.42%16,279,39520.76%--
合计75,999,998100.00%78,399,998100.00%--

注1:若有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未考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包括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注3: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况。注4:上表中“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的股份,限售期已届满但尚未解除限售。注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徐志刚先生于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部分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限售。

特此公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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