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3,288,100,259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3,215,038.8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