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