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品光先生、张嘉豪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