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杨波、李斌)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7,500股。
回购完毕及债权人通知公示期满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实际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0,692,750股变更为1,030,565,2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030,692,750元减少为1,030,565,2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应条款修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692,7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0,565,250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0,692,75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0,565,25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因此,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