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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泉稷”)、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机”)、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部分担保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为上述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14.48亿元。

丰喜泉稷、阳煤化机、正元氢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恒通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由恒通化工另一股东温州恒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股权质押和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反担保。

根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为丰喜泉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8亿元,公司本年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8亿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丰喜泉稷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内,符合规定;公司2024年为阳煤化机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6亿元,公司本年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亿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阳煤化机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内,符合规定;公司2024年为正元氢能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8.8亿元,本年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24亿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正元氢能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内,符合规定;公司2024年为恒通化工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公司本年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亿元,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恒通化工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内,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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