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谢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杨有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刘晓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01 | 选举符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3.01 | 选举丁文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刘余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第1、2、3项涉及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将分开进行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票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案第1、2、3、4、5项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1、2、3需进行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1),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①联系人:陈苗 蒋文廷
②联系电话:028-87809296 传真:028-87867574 邮箱:sec@cdald.com
③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 邮编 | ||
发言意向 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7867574)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表决权 数量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谢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杨有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刘晓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01 | 选举符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丁文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3.02 | 选举刘余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96
2、投票简称:爱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器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