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