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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5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之结项。

●公司拟将“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957.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销户结清时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4号)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96,5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206,79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3-038)。本次变更系将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在上海奉贤原有的生产线,由“搬迁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 888 号现有厂区内”变更为“搬迁至上海奉贤人杰南路 398号租赁厂房内”,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聚民生物”。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4-019)。根据《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变更;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26,835.1519,631,47
2新增年产25,000万支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技改项目8,286.715,000.00
3银行贷款置换14,263.0014,263.00
4补充流动资金-9,184.85
合 计52,118.1748,079.3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了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2023年7月5日公司与聚民生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37408214145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571904657110401-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345002071012010004014311,957.28
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4559851073140.00
合计11,957.2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939.62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比重(%)
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27,099.0019,631.478,420.0242.89
新增年产25,000万只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技改项目5,000.005,000.005,022.11100.4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2,638.000.000.00_
银行贷款置换14,263.0014,263.0014,263.00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9,184.859,234.49100.54
合计49,000.0048,079.3236,939.62-

注: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2)-(3)实际投入占计划投入的比例(%)(5)=(3)/(1)
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19,631.47745.838,420.0211,957.2842.89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需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后认为,现有设备及已购置的部分新设备能够满足现有的生产经营需要。故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的原则,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减少了部分新设备的购置。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利息收入。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严格把控各项目建设环节的成本与费用,强化相关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未来具体用途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957.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销户结清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并办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截至本公告日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957.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算后的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济民健康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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