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叔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