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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特信:特发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5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下午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419人,代表股份346,92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3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338,924,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4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6人,代表股份8,004,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91%。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的议案:

1、提案名称:

提案序号议案名称
提案1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提案2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2.01选举李宝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2选举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3选举伍历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4选举杨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5选举骆群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6选举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3.01选举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2选举聂曼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3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4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4.01选举尹章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2选举叶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票数占比注1股数/票数占比注1股数/票数占比注1
提案1346,182,61399.7847%547,2360.1577%199,8000.0576%通过
提案2
提案2.01339,979,58297.9967%--------当选
提案2.02339,916,63697.9785%--------当选
提案2.03339,718,35997.9214%--------当选
提案2.04339,916,02697.9784%--------当选
提案2.05339,926,01997.9813%--------当选
提案2.06339,719,21997.9216%--------当选
提案3
提案3.01339,692,14397.9138%--------当选
提案3.02339,692,11097.9138%--------当选
提案3.03339,702,80597.9169%--------当选
提案4
提案4.01339,702,81997.9169%--------当选
提案4.02339,687,61897.9125%--------当选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票数占比注2股数/票数占比注2股数/票数占比注2
提案110,557,62093.3918%547,2364.8408%199,8001.7674%
提案2
提案2.014,354,58938.5203%--------
提案2.024,291,64337.9635%--------
提案2.034,093,36636.2096%--------
提案2.044,291,03337.9581%--------
提案2.054,301,02638.0465%--------
提案2.064,094,22636.2172%--------
提案3
提案3.014,067,15035.9777%--------
提案3.024,067,11735.9774%--------
提案3.034,077,81236.0720%--------
提案4
提案4.014,077,82636.0721%--------
提案4.024,062,62535.9376%--------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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