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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07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84元/股调整为5.59元/股。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1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办理41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963,181.1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9,984,725.3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4,479,024.07元。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暂以截至2024年10月24日的总股本408,992,47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股份总数401,705,634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085,281.70元。因此,若扣除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暂以截至2024年10月24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估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应为1,449,899,443.6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应为884,393,742.37元。按照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现暂以截至2024年10月24日的总股本408,992,47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股份总数401,705,634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8,119,394.38元。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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