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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09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84元/股调整为5.59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4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4月29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375,131,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6.1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4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2.4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第一个归属期新增的562.40万股股份已于2022年11月8日上市流通。

(八)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404,770,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4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8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第二个归属期新增的421.80万股股份已于2023年11月6日上市流通。

(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8,989,57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735,000股后的403,25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0,813,644.25元(含税)。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00,813,644.25元÷408,989,577×10=2.46494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494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5.84元/股﹣0.2464944元/股=5.5935056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实际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5.59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84元/股调整为5.59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价格调整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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