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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数量为61.6249万股,并于2024年10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4,747万股增加至14,808.6249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74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808.62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4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8.6249万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747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808.6249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3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 |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应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前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应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前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 |
4 | 第一百一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一百一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步披露。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