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辉阳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6.32元/股调整为15.82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