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 | ||||
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A2-121-1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力合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800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合计减持2,400,000股 | 减持1.01% | |||
合计 | 持有股份数量减持2,400,000股 | 持股比例减少1.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权益分派导致持有比例被动增加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00,050 | 6.76% | 13,600,050 | 5.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00,050 | 6.76% | 13,600,050 | 5.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2024年9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股东国科瑞华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2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仍在履行中。 国科瑞华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国科瑞华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