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10月29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