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3,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8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96,756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2,15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974,59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