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资金的公告
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32,429,835.99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收到资金主体 发放主体
补贴金额
(元)
补贴资金到账
时间
补贴原因或项目
合并报表内各单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
68,390.44
2024年01月-09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合并报表内各单体
财政待报解预算收入-退库专户
163,858.55
2024年01月-02月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03 国航远洋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664,325.00 2024.04.26
《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榕政[2020]90号文)
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115,900.00
2024.02.01、2024.04.30
《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自贸临管规范[2024]4号)
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00,000.00 2024.04.24
《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交发[2023]142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 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7号)
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4,304,988.00 2024.04.24
09 上海国电海运上海市虹口区112,374.00 2024.08.21 关于印发《虹口区支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 财政局 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虹商规[2023]1号)
上表列示的政府补贴资金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收到的天津市政府鼓励航运企业落户奖励200.00万元以及鼓励航运企业扩大运力规模奖励2430.4988万元,在前期已经对外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政府补贴资金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