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选举监事王春鹏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