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泽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总股本13,070.4万股计算,共计拟
派发2,614.08万元(含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