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李政先生(代行监事会主席职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