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寅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及审计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