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