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4/29,由董事长孙继胜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4/26~2024/10/25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6.48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54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7% |
实际回购金额 | 1,584.9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22元/股~13.6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7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9)》。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7月4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7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4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48)》。
(二)2024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股份1,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回购最高价格13.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22元/股,回购均价10.2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849,0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9)》。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9,476,223 | 100.00 | 229,480,438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 - | 1,540,000 | 0.67 |
股份总数 | 229,476,223 | 100.00 | 229,480,438 | 100.00 |
注:鉴于公司可转债尚在转股期,上表中“回购前股份总数”为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回购完成后股份总数”为2024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40,0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