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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黎立璋先生因退休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因此,公司董事会需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

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公司总经理刘梅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刘梅萱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次董事增补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刘梅萱先生简历

刘梅萱,男,1969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梅萱同志曾任公司炼铁厂高炉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第一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刘梅萱先生持有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而授予的限制性股份20万股。刘梅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梅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梅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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