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43,264.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733,697.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3,529,524.8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0,971,378.85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本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60,191,358.39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严
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备案知情人,并对该等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