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审议情况: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43,264.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733,697.6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3,529,524.8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0,971,378.85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本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60,191,358.39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本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