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维护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70元/股(含34.70元/股);回购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3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19,96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68,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回购最高价格22.0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4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2,597,369.0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4-023)。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等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168,341股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