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主要内容: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