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因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37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9月5日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0,121,747股增加至200,415,122股,公司注册资本作相应变更。
(二)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0,415,122股减少至200,395,122股,注册资本将由200,415,122元减少至200,395,122元,公司注册资本作相应变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1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12.174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12.1747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39.512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39.5122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12.174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012.1747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39.512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039.512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