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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二、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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