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由该实施主体在泰国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并由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及该全资孙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