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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能: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6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4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克利尔)、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58,000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2024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

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田立、王锡南、赵伟、曾庆华、华忠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6及6.3.7条规定,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增加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58,000万元,符合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前次预 计金额 (万元)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 购买燃料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10,0009,240-
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0,0002,215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6,3002,560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运费)1,500532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关联交易目的
向关联方购买燃料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5,0005.93保证冬季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为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5,0001.19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27,0006.4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序号中国华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成立 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033,700,000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等。
2华电环球2010年3130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等。
3厦门克利尔2006年100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等。
4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2013年-煤炭批发经营;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5华远星2006年40,000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是中国华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古分公司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运费)1,0000.24
合计58,00013.76

除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按照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采购长协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增加采购市场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远星增加采购船运服务运输煤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主要是保证冬季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为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及记录;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及记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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