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胡富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胡富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胡富真: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8年01至2012年12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浙江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兼任财务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业务董事,2024年9月加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