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4年10月25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通过《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交易商协会实际批复为准)是结合公司经营和债券市场情况,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满足净化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通过《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以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实际批复为准)是结合公司经营和债券市场情况,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满足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债务结构等资金需求。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