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00Z0670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上述议案无需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4年7月6日被受理,于2024年8月2日进入“中止”状态。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果、鉴证结论与原审计报告一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