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电话、微信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