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20公告编号:2024-5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油价补贴资金的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州轮渡”,公司持有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
83.39%的股份,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琼州轮渡40%的股份)于近日收到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油价补贴资金17,301,3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9%。
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油价补贴资金分为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费改税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费改税补贴”)及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涨价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涨价补贴”)。公司、新海轮渡及琼州轮渡获得油价补贴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表
:
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分配补贴金额(元) |
琼州轮渡 | 7,620,000.00 |
海峡股份 | 70,000.00 |
小计 | 7,690,000.00 |
表
:
2023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
公司名称 | 分配补贴金额(元) |
琼州轮渡 | 7,856,000.00 |
海峡股份 | 898,700.00 |
公司名称 | 分配补贴金额(元) |
新海轮渡 | 856,600.00 |
小计 | 9,611,300.00 |
上述资金已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公司、新海轮渡及琼州轮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与收益相关的全部费改税补贴及部分涨价补贴合计15,277,200.00元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将与资产相关的其余涨价补贴2,024,1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在以后会计期间按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每月结转计入其他收益。
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