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6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和销售燃料、动力、原材料、半成品、劳务、服务;租赁房产、设备等经营日常业务,以及根据统借统还政策接受兵器集团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的人机黑专项委托贷款服务业务。
公司与兵器集团附属企业的军品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军方价格审核后确定并执行,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
没有最终决定权。公司与各关联方非军品业务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
2024年,公司预计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6,000万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调减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预计调减额度110,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预计调减额度1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刘中会均回避表决,其余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调整情况公司拟调整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万元) | 调减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半成品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 | 军品按军方定价、民品按不偏离市场价 | 253,800 | 110,000 | 30,778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 | 军品按军方定价、民品按不偏离市场价 | 18,500 | 7,966 | ||
合计 | -- | -- | 272,300 | 110,000 | 38,744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及劳务 | 军品按军方定价、民品按不偏离市场价 | 57,300 | 10,000 | 27,782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及劳务 | 军品按军方定价、民品按不偏离市场价 | 0 | 287 | ||
合计 | -- | -- | 57,300 | 10,000 | 28,069 | |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0 | ||
合计 | -- | -- | 0 | 0 | ||
向关联方销售燃料和动力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不偏离市场价 | 800 | 601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不偏离市场价 | 2,100 | 934 | ||
合计 | -- | -- | 2,900 | 1,535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检测费等 | 不偏离市场价 | 3,700 | 908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检测费等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万元) | 调减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合计 | -- | -- | 3,700 | 915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试验费等 | 不偏离市场价 | 8,500 | 1,21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试验费等 | 不偏离市场价 | 2,500 | 600 | ||
合计 | -- | -- | 11,000 | 1,810 | ||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设备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不偏离市场价 | 200 | 112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0 | ||
合计 | -- | -- | 200 | 112 | ||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设备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91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不偏离市场价 | 1,200 | 939 | ||
合计 | -- | -- | 1,200 | 1,03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贷款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贷款 | 不偏离市场价 | 7,400 | 2,10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贷款 | 不偏离市场价 | 0 | 0 | ||
合计 | -- | -- | 7,400 | 2,100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5,472万元,未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半成品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 | 145,731 | 160,000 | 35.09 | -8.92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 | 8,880 | 12,000 | 2.14 | -26 | ||
合计 | -- | 154,611 | 172,000 | -10.11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及劳务 | 120,347 | 136,000 | 19.68 | -11.51 | 2023年4月11日 (公告编号:2023 -22) 2023年8月22日 (公告编号:2023 -64)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商品、材料及劳务 | 7 | 0 | 0 | 100.00 | ||
合计 | -- | 120,354 | 136,000 | -11.50 | |||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0 | 0 | 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0 | 0 | 0 | |||
合计 | -- | 0 | 0 | ||||
向关联方销售燃料和动力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772 | 700 | 0.13 | 10.29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燃料和电力 | 115 | 300 | 0.02 | -61.67 | ||
合计 | -- | 887 | 1,000 | -11.30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检测费等 | 690 | 2,500 | 0.11 | -72.4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检测费等 | 96 | 0 | 0.02 | 100.00 | ||
合计 | -- | 786 | 2,500 | -68.56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试验费等 | 3,499 | 6,800 | 0.84 | -48.54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试验费等 | 1,309 | 4,800 | 0.32 | -72.73 | ||
合计 | -- | 4,808 | 11,600 | -58.55 | |||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设备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172 | 0 | 11.68 | 100.0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0 | 0 | 0 | |||
合计 | -- | 172 | 0 | 100.00 | |||
向关联方承租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0 | 0 | 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房产、设备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房屋及设备 | 1,164 | 1,250 | 62.95 | -6.88 | |
合计 | -- | 1,164 | 1,250 | -6.88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贷款服务 | 兵器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贷款 | 800 | 0 | 0.62 | 100.00 | |
豫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合计 | 贷款 | 0 | 0 | 0 | |||
合计 | -- | 800 | 0 | 10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为兵器集团、豫西集团及附属企业,且关联交易多为国家要求保密的特种装备业务。民品业务关联方均为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从未发生未向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生产用备件、劳务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特种装备关联购销业务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并执行,成交价格相对稳定但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接受的劳务以及提供给关联
方的劳务等,均按照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关联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给其他关联方是基于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长期合作,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一致
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