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均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胡召华先生、王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仍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胡召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王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监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