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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矿新能”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黄承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黄承焕先生于2016年9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科技促进部部长。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黄承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0,503股,离职后,黄承焕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黄承焕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黄承焕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黄承焕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黄承焕

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黄承焕先生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培养了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高效、成熟的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9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2.97%。黄承焕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张瑾瑾、张海艳、黄承焕、胡志兵、周耀、孟立君、刘庭杰
本次变动后张瑾瑾、张海艳、胡志兵、周耀、孟立君、刘庭杰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黄承焕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五矿新能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黄承焕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五矿新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黄承焕先生的离职未对五矿新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端施 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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