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发出表决单8份,收到有效表决单8份。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军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