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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金: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2024年10月24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飞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焦贵廷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飞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刘飞虎先生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邢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证券部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邢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邢栋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9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邢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邢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毛世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飞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飞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刘飞虎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履职能力。

现将刘飞虎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311-66858368

传真号码:0311-66858108

电子邮箱:hbhuijin@hjjs.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道209号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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