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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股份: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2,165,273,859.5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32,668,754.38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9,010,909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229,130,9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120,000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3.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4,290.79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升股东回报、提振市场信心,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的相关实施手续。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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