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6,4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51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待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90,694,690股变更为489,908,265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0,694,690元减少至489,908,265元,公司拟根据该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69469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908,265元。 |
2 | 第二十二条 2001年9月,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2001]898号文批准,由南京港务管理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南京长江油 | 第二十二条 2001年9月,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2001]898号文批准,由南京港务管理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南京长江油 |
运公司、中国外运江苏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九江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中国南京外轮代理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了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7万股。 200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850万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367万股。 2006年5月18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6股的方案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5,872,000股。 201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126,410,154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72,282,154股。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3,966,800股。 2023年3月,经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1,178,800股。 2023年10月,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4,1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490,234,690股。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 运公司、中国外运江苏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九江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中国南京外轮代理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了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7万股。 200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850万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367万股。 2006年5月18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6股的方案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5,872,000股。 201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126,410,154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72,282,154股。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3,966,800股。 2023年3月,经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1,178,800股。 2023年10月,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4,1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490,234,690股。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
象预留授予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为490,694,690股。 | 象预留授予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为490,694,690股。 2024年10月,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6,4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89,908,265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生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