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6)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